發布日期:2010-06-08
各投標人:
本公司就2010年6月2日廣州中國科學院工業技術研究院準分子激光器招標采購項目[委托編號: GDHX10030]的采購文件內容作如下澄清。
一、 修改澄清事項:第四部分 用戶需求書中:三、技術參數要求增加以下條款:
12. 準分子激光器用于工業研究。
★13.準分子激光器可以與計算機相連接,實現光束靈活控制;
★14.準分子激光器可以與用戶現有軟件控制系統相兼容;
★15.準分子激光器符合現有用戶光柵刻寫系統的要求。
帶“★”為必須響應的技術要求,任何的偏差將有可能導致廢標。
二、 澄清日期:
原招標文件與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為準。請各投標人在收到該澄清文件后,在簽收處蓋章簽字后即回傳我司確認,以此確認已收到本澄清文件。(傳真號碼:020-87302980)
三、 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通 訊地 址:廣州市環市東路區莊立交高迅大廈11樓
聯 系 人:
電 話: 020-87301313 87300531
傳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公司蓋章處:
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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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 址:m.zhaobysj.com
電 話:020-87300828(總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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