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11-03
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采購代理機構” )受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電子物證設備采購項目(委托編號:HX08930014GACZ)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現將本項目招標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0日五個工作日,相關事項如下:
一、采購項目的內容、數量
1.采購內容
包號 |
包組內容 |
類 別 |
預算金額(人民幣/萬元) |
包一 |
電子物證設備 |
貨物類 |
37.3萬元 |
2. 投標人應對本項目所有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3. 采購項目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用戶需求書》。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獲得工商營業執照。
2. 提供投標人注冊屬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和《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
3.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2014年11月4日至 2014年11月23日9:30~12:00,14:00~17:00(節假日除外)。
2.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16號之三高迅大廈11樓(區莊立交旁)。
3. 獲取招標文件要求:
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攜帶以下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料至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報名:
(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投標人注冊屬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和《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附參考模版(請點擊打開),或見招標文件附件5-2、5-3];
4.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四、已購買招標文件,而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請于投標截止前3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招標采購代理機構。
五、招標文件質疑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公示期后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投標人公章)向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提交質疑書原件,逾期質疑無效。投標人以電話、傳真或電郵形式提交的質疑屬于無效質疑,質疑書應當署名。質疑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公章。本招標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
六、本次招標項目公告等相關信息在相關法定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州市政府采購網(www.gzg2b.gov.cn)、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網(m.zhaobysj.com)】上公布,并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可下載招標文件電子版。
七、投標文件的遞交
1.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4年11月26日9:00-9:30(北京時間)。
2. 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4年11月26日9:30(北京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3. 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16號之三高迅大廈11樓(區莊立交旁)。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
采購人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同福中路368號
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環市東路416號之三高迅大廈11樓(區莊立交旁)
聯系人:肖小姐(客服部)
電 話: 020-87301313、87303068/87303028-813
傳 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九、標書款賬戶
開戶銀行:農行遠洋賓館支行
收 款 人: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賬 號:44032601040004092
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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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020-87300828(總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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