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2-08-10
各投標人:
本公司(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就
一、澄清修改事項:
(一)原內容:
招標文件第13頁《用戶需求書》第四點中:評估經費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購買服務總經費的2%由區財政統一預留。
變更為:
評估經費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購買服務總經費的2%由承接服務機構在購買服務經費中支付。
二、澄清日期:
原招標文件與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為準。
三、 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通 訊地 址:廣州市環市東路416號之三高迅大廈11樓(區莊立交旁)
聯 系 人:
電 話: 020-87303068轉862
傳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投標人蓋章處:
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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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網
網 址:m.zhaobysj.com
電 話:020-87300828(總機)
傳 真:暫無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廣州大道中307號富力東山新天地22樓